韩学波先生的顾虑很正常,如果所选择的是非正规的林业公司那么极有可能拿不到林权证,不过如果选择的是正规的林业公司,那么公司都会按照合同上的期限内代办下来林权证,所谓某些专家所言"就算是林权证也有的是假的"的言论,如果证办下来了可以通过林权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林权编号查询真伪。 刚才还看了不知道是哪位专家说的“林权等同于房权,但是林权不可能一个大林权分割小权”的言论,这个我不敢苟同,房子也一样,大产权下分割小产权,那么林权作为具有很大相同及可比性的投资品种凭什么不行呢?公司有了该林子的大产权,那么说明该公司已经具有对该林子1000亩也好,5000亩也好的实际产权,我卖自己的东西,首先就不涉及传销及非法集资。那么我对林子进行了产权的转让,当然不可能是整体转让(如果有整体接盘的能力的话人家自己都可以去种或者直接接盘,没必要多花钱转道手,毕竟自己种树的成本还是要低些,当然这不考虑其技术能力),那么分散销售之后,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难道致国家在两会期间所说的“凡是经过集体经营或者林地流转的,实现利润、利益分到户”的“十一五”政策于不顾而不办理林权证吗?政府的官们要的是帽子,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流转经营他们不可能不办理林权证!这位专家有这样的言论真是让人……得了,不说了,免得你们又说我人身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