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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求实     提问时间: 2006/5/19 2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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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这样说:无论是合作造林、托管造林,还是林权流转,都是在向前发展。作为专家,责任是如何提醒大家,应该注意什么,怎样选择。而不是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只是一味地说托管造林是陷阱,那么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呢?如果有,为什么不以专家的身份向国家建议呢?难道国家出台一项政策是头脑发昏吗?在中央,就没有你们这么高水平的专家么?真是埋没了人才!前进路上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因为活着有危险就统统自杀!专业的专家不是什么都懂,作为专业问题,你们当然不让。作为门外汉,不要不懂装懂,说错了多丢人!合作造林是大业,托管造林是方法,林权流转是市场。不托管造林,难道所有的人都去深山老林去造林才放心吗?全民全社会造林,只有托管造林。关键是如何解决好相关矛盾,如何做好法律保障,如何规范,如何管理,而不是坐在家里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么如何才行呢?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6/5/20 12:35:06

您好,我们有说错吗,都有实事求实的事实依据,我们都期待中国林业在正规的道路上健康发展,谢谢您对中国林业网的关注。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5/20 14:24:56

合作造林、林权流转都是国家出台的政策,但有哪一项政策鼓励、支持托管造林呢?

按你的说法,托管造林是林业发展的唯一道路,中央九号文件是为托管造林制定的?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还没有“托管造林”以前,各种非公有制成分已大量投资林业,已占50%以上的比重。各种形式的合作造林,承包租赁林地搞开发,企业和林农的联营遍布全国各地,起码发展十年以上了。用材林的流转也是森林法早就明确规定的,这种流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托管造林是一股邪风,却要拉大旗作虎皮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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