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办理程序:林权登记权利人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颁发林权证。 办理时限:20日内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提出申请。 2、提供身份证明。 3、租赁、出租、拍卖等方式转让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合同,协议书。 4、申请宗地的四至范围图。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凡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要写明采伐原因、地点、树种、株数、蓄积或面积、采伐方式和更新措施等,由村乡两级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林政资源管理站在接到采伐申请7日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申请内容,填写勘察设计表。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在勘察设计表上签字。
三、林政资源管理站在实地勘察后,依据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20立方米以下由林政站长审批,100立方米以下由主管局长审批。200立方米以下由局长审批,200立方米以上由局务会审批。
四、批准采伐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林政资源管理站签定更新保证书。
五、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缴纳育林基金,缴费金额为货值的 12%。
六、林政资源管理站自接到申请15日内应办理完成《采伐证》,或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办理的原因。
七、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