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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森林之王     提问时间: 2009/3/9 22:06:08
问题:
 

我承包了一片山林有林权证(是集体的),上面有一部分耕地,也有老百姓自己开的荒地,可是这些土地都在四至之内。我们签的合同是这样的耕地除外,你说这样合理么?我们能要回这些土地吗?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3/10 8:10:40

那就要看您开始承包的时候(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包括这些开垦的地了,这才是关键。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3/10 8:16:47

既然签的合同约定耕地除外,那你就不能要回耕地了。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3/11 20:16:49

应该除外,否则,很难处理与村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