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3/23 21:14:46
兰科植物多为珍稀濒危植物,全世界所有野生兰科植物均被列入《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范围,占该公约应保护植物的90%上,是植物保护中的“旗舰”类群。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尚未将野生兰科植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兰科植物的保护在我国尚缺乏法律依据。1992年出版的中国植物红皮书(第一册)(傅立国,1992)也仅列入7种兰科植物。尽管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自然保护区,而且这些保护区在保护兰科植物及其生境等方面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兰科植物的保护在中国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最主要的问题是生境的破坏和丧失以及人为过度采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针对兰科植物而设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或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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