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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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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gaoshang
提问时间:
2009/5/4 9:27:33
邮箱:
jrlhb@sina.com
问题:
请问专家,对多年不履行义务植任务的单位,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采取法律程序怎样?谢谢。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9/5/4 11:31:53
拒不履行植树造林义务或完不成植树造林任务行为、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的行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违法行为
拒不履行植树造林义务或完不成植树造林任务行为、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的行为
2
类别及编号
行政处罚-012
3
依 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42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第8条
4
处罚对象及范围
全市范围内, 拒不履行植树造林义务或完不成植树造林任务行为、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
5
处罚程序
发现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立案报告,立案批准,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领导审核,下达处罚意见书,听证(需要时),下达处罚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
6
处罚措施
罚款;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7
执法主体
泰安市林业局
8
联系电话
0538-8538116
9
传真号码
0538-8223123
10
电子邮箱
talyjck@126.com
11
监督电话
0538-8335029
12
备注
该类行政处罚遵循属地管辖原则,泰安市林业局只管辖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9/5/4 13:22:10
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8)X林强X字第XX号
申请执行人:XX省XX县林业局,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身份证:XXXXXXXXX),男,汉族,X年X月出生,XX省XX人,住X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执行事项: 被执行人XXX一次性支付应缴义务植树以金代劳费XXXXX元)。
事实与依据:
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征收义务植树以金代劳费的法律文件依据),X年X月X日我局依法决定向被执行人XXX作出征收XX费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XXX人民法院
2008年 月 日
申请人印章:(盖公章)
附:
1、(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登记信息等材料)
2、(你局对其作出征收义务植树以金代劳费的凭据,以及缴纳情况的材料)
注意:1,每一个被申请人制作一张申请书。2,准备的法律材料应当包括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材料,强制执行的依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证明对方拒不履行的情况材料。3,申请应由法院立案庭受理。在立案庭的业务台提交全部文书和材料。
回复专家:
周贵龙
,回复时间:
2009/5/4 21:30:42
慎用此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