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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中国林业网     提问时间: 2006/4/3 8:05:10
问题:
 
林权证不等于采伐证,不等于投资收益的保险证
 

回复专家:中国林业网,回复时间:2006/4/3 8:05:43

2006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对合作托管造林的有关政策做出解释,并再次提醒公众谨慎投资合作托管造林。
  曹清尧指出,目前,某些公司在承诺和宣传造林收益时,
有明显的虚假,如:隐讳林业投资风险,片面夸大投资造林的收益水平在不适宜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地域进行造林,却宣称自己营造的是速生丰产林等。对这些现象,投资者一定要谨慎行事。
  关于《林权证》,曹清尧解释说,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林权证》必须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发放,重点国有林区《林权证》由国务院授权国家林业局发放。
  “林权证不等于采伐证,不等于投资收益的保险证。”曹清尧说,林权证并不代表采伐证,采伐林木还要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程序另行申报。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4/3 9:55:47

林权证不等于采伐证,投资者拥有林权证,也不能随意采伐树木,因为在什么地方采伐树木、什么时候采伐、采伐多少等都是由国家来控制的。

林权证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合作托管造林投资收益受到地理、气候、水热条件、施肥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树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还与森林病虫害、火灾、市场木材价格和公司经营状况相关。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4/3 17:01:48

关于“托管造林”,政府的态度是:

【政府态度一】

  欢迎投资林业 前提是行为合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支持并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干部职工等,都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鼓励依法规范林权转让。”

  省林业厅欢迎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开发林业,支持林业建设,尤其是参与非公有制林业建设。但市场经济一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林业,应当符合社会融资、广告宣传和林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经营活动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

  【政府态度二】

  造林公司有三类 投机型需警惕

  据林业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各类造林公司共有27家,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锦州、鞍山、铁岭、辽阳等地。从2001年至今在我省共涉及造林及托管造林10多万亩,有的造林公司是属于自管自营的,未转让给个人,大部分造林公司实行托管或部分托管造林。

  就林业部门掌握的情况看,我省造林公司涉林经营情况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对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的,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一种在运行过程中不够规范,存在缺陷,应予以完善和引导;一种是以投机钻营、弄虚作假、骗取钱财为目的的,应予以警惕并严厉打击。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4/8 21:07:03

绿色陷阱 合作造林捕获目标:民间资本

  陷阱深度:★★★

  诱惑指数:★★★★★

  说起陷阱,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一些惟利是图的行业,其实在众多投资误区中,有很多披着高尚的外衣。2005年,市场上兴起了一股“绿色投资”热,许多投资者在造林公司的宣传鼓动下,纷纷解囊而出,争相购买杨树幼林,参加合作造林。

  由于国家对营造速生丰产林十分重视,在投资、税收、采伐上都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在政策的引导和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公司租地造林,然后出售。从经营形式上看,这种方法无疑为中小投资者节省了租地、造林、管护等经营环节,但仔细分析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过高预期

  在当前的杨树幼林市场上,有些造林公司出售的幼林价格过高,有些地块达到4000元/亩;有些造林公司对林木的生长、产量、木材价格及预期收益估计过高;有些造林公司在造林时,大面积栽培一些未经栽培试验的新品种,致使林木成活率、保存率降低;有些造林公司对经营速生林的风险识别能力较差,风险控制措施较少。

  成本不低

  根据近几年营造杨树速生丰产林的投资情况看,经营每亩杨树平均成本在1300元/亩左右。其中,造林的直接投资在100元左右,包括整地、栽植、苗木、灌水等环节;地租500~1000元(按10年计算);在经营期内的抚育、管护、施肥、除草、机械松土、病虫害防治等费用在300元左右;不可预见费200元左右。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杨树速生丰产林的经营成本近2000元/亩。

  风险难测

  当前,杨树速生林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病虫害、人畜危害、价格或产量下降等。自然灾害包括冻害、风害、水灾、旱灾,如果在林木生长周期内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对林木的生长、木材的产量、质量都会有明显的影响。病虫害的风险很大,有些病虫害防治措施不当或不及时,对林木的生长、木材的产量、质量也有显著的影响,严重时会对林木造成毁灭性损失。人、畜的危害也不可忽视。虽然现在杨树木材有供不应求的趋势,但杨树作为一种容易栽培、可再生性资源,在短时间内,其价格上涨幅度不会太大,如我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木材产量急剧下降,而市场木材价格的上涨幅度也不算太大。若经营措施不当,林木的生长达不到速生林标准,很难得到预期收益。

  诚信不足

  有的合作造林公司隐讳林业投资风险,片面夸大投资造林的收益水平;有些公司对投资者宣传合同一到期,林木即可采伐上市获利,对限额采伐制度的规定和各种经营成本避而不谈;还有些公司承诺林地和林木可以抵押贷款,却回避了抵押贷款操作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并在不适宜造速生丰产林的地域进行造林,却宣称自己营造的林木能完全达到速生丰产的要求;更有甚者在城市集资、异地造林,这种“两头不见面”的方式造林,使投资者无法对造林成效实施监管。可见,合作造林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低风险、高回报。

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2005%C4%EA%CD%B6%D7%CA%CF%DD%DA%E5&sr=&z=&cl=3&f=8&wd=2005%C4%EA%CA%AE%B4%F3%CD%B6%D7%CA%CF%DD%DA%E5&ct=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