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造林”是一些公司以超出正常的高回报率诱导吸引公众投资造林,采取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方式,而资金使用周转期长(一般6年至8年),这种“托管造林”,缺乏全过程监管的有效手段,存在很大风险和隐患。国家林业局多次下发通知,对“托管造林”这一新投资方式发出警告。
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就是最好的规避风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