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说,网友“知道一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保山市隆阳区和昌宁县收回、撤销、中止了与九州公司的合同和文件,是因为里面有很多违规和虚假的东西。之后,九州是变换手法,采取与一个私有林场(昌宁的)直接合作的方式,与以前和林业局的合作一样,并没有把林权买下来,他没有林权证,没有付钱,在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其中仍有很多违规和虚假的内容。林权证是办了一些,但是违规的,严格说是无效的。林业局办的是林权变更,把原私人林场的林权变更给九州的客户。林权变更要有依据,依据的是九州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甲方乙方与变更的甲方乙方明显不符。4月6日,保山市林业局向各区县发了传真电报,《关于暂停合作(托管)造林的紧急通知》,要求林业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与任何公司签订合作(托管)造林协议,一律暂停为合作(托管)造林办理林权证。如果哪个地方又有昌宁县办了林权证可以在这里提出来。 我前两天写的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一和之六主要就是指的九州公司手法。我写的是JZ。 看到有些网友讨论准确和正确的问题,我自认为自己的言论既正确又准确。只是不够谨慎。但实在是不吐不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