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MSZB2006-77
开标时间:2006-10-08
招标项目:福建省清流县邓家乡土地整理工程
开标时间:2006年10月8日
招标单位:清流县邓家乡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国土
所属地区:福建省三明市
资金来源:省级土地整理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福建省清流县邓家乡土地整理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兴建,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邓家乡人民政府,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区位于邓家乡邓家村、田中村、马寨村、尤坊甲村、坑甲村,工程投资规模约为460万元,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涉及土地面积2792.80亩。招标范围为清流县邓家乡邓家村、田中村、马寨村、尤坊甲村、坑甲村土地平整、完善项目区内灌排工程设施、修建田间道路工程设施等。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无被依法禁止投标或资产被冻结;
4、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财务状况良好。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1、潜在投标人按报名地址索取《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或直接在福建闽水招标网站(网址:www.fjmszb.com)招标公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文件要求和格式填报《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名及接收投标资格预审资料的有效时间:2006年9月4日~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清流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4、报名和递交投标资格预审资料的申请人代表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法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证及身份证需复印件1份由招标方留存)。
5、资格审查应递交的资料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以及能证明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预审中,招标单位有权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投标申请人所申报材料的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投标申请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时间:2006年9月9日。资格预审的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招标单位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潜在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售标情况
1、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地点出售:
时间:2006年9月10日下午3:30~5:30。
地点:清流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2、看现场时间:2006年9月11日上午9:00。
3、看现场集中地点:清流县邓家乡人民政府。
4、开标和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06年10月8日上午9:00。
地点:福建省土地整理中心(福州市六一北路225号洋下花园1号楼2层联系电话:0591-87579011)。
5、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单位:清流县邓家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明鑫
电话:0598-546101213605984355
传真:0598-5461002
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卢佳艺
电话:0591-87602553、0591-87560944
传真:0591-87537741 |